据调查,打着“泰国香米”旗号的包装袋是当事人于2009年委托浙江某印刷厂印制的,共印制了 4000只。该粮食加工厂从本地收购粮食并加工,用此种包装袋包装后进行销售,欲以此途径牟取利益。截至查处当日,这批“泰国香米”已全部销售完。经现场检查发现,该厂还剩有此种包装袋90只。而这批假冒“泰国香米”的非法经营值竟达20000元。
由于当事人对该产品成分进行了虚假宣传,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,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。当日,樟树市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包装袋予以扣押并销毁,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并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。(汪颖实习生李玲记者甘增秀)